实例:某企业以货币资金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向工学行动捐赠30万元,假如2008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为300万元,应纳税所得额可扣除的最高额度是36万元(300万元×12%),于是捐赠的30万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,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70万(300万-30万)。270万×25%=67。5万
但如果捐赠超过36万元,超过部分则不能在税前扣除。
该企业向工学行动捐赠40万元,
假如2008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为300万元,
应纳税所得额可扣除的最高额度是36万元
(300万元×12%),
于是捐赠的40万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6万元,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64万(300万-36万)。
264万元×25%=66万
关键字:税收优惠 | 查看详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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